雷射衛教單

發布時間:2010-05-26

療程術前注意事項:

 

1.雷射治療前一週應停用含有a酸、果酸、水楊酸藥膏等產品。

 

2.雷射治療一般約需3-5次為一個療程階段,每隔2-4週治療一次,請務必有耐心並參照醫師囑咐回診。

 

3.治療部位將使用局部表皮麻醉劑,以提高舒適感。

 

4.如對麻醉劑有過敏、懷孕、過敏性皮膚、皮膚病變或免疫系統異常、治療部位有細菌或病毒感染者,請先洽詢醫師意見後再行治療。

 

 

 

療程後皮膚反應及注意事項:

 

1.治療部位皮膚會有日曬般熱紅感或剌熱感,應加強冰敷。

 

2.治療後部位皮膚會出現結痂、搔癢現象,此為表皮新生之正常反應,需加強保溼、防曬,勿自行剝除,等待痂自行脫落即可,以免留下疤痕。

 

3.治療部位需12小時後才可服水清洗,避免過度剌激。並選擇溫和不刺激的清潔用品,清潔應輕柔,且不宜使用顆粒型洗面乳或磨砂膏。

 

4.治療後當天避免濃妝,早晚外出應擦拭SPF50以上之防曬用品,減少戶外活動,勿直接曝於陽光或紫外線之下。並配合撐陽傘與戴寬邊帽。

 

5.當治療部位仍呈現泛紅現象時,應避免過度飲酒及運動,以防延長肌膚泛紅或使副作用惡化。

 

6.加強保溼以減低術後反黑、紅斑、水腫等副作用

 

7.若有微創傷口產生時,應貼敷人工皮以防感染,人工皮會自然脫落,勿強力剝除以免傷口再次受創。

 

8.一周內避免蒸氣浴及溫泉浴。

 

 


資料來源:八億雷射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