雷射卫教单

发布时间:2010-05-26

疗程术前注意事项:

 

1.雷射治疗前一週应停用含有a酸、果酸、水杨酸药膏等产品。

 

2.雷射治疗一般约需3-5次为一个疗程阶段,每隔2-4週治疗一次,请务必有耐心并参照医师嘱咐回诊。

 

3.治疗部位将使用局部表皮麻醉剂,以提高舒适感。

 

4.如对麻醉剂有过敏、怀孕、过敏性皮肤、皮肤病变或免疫系统异常、治疗部位有细菌或病毒感染者,请先洽询医师意见后再行治疗。

 

 

 

疗程后皮肤反应及注意事项:

 

1.治疗部位皮肤会有日晒般热红感或剌热感,应加强冰敷。

 

2.治疗后部位皮肤会出现结痂、搔痒现象,此为表皮新生之正常反应,需加强保溼、防晒,勿自行剥除,等待痂自行脱落即可,以免留下疤痕。

 

3.治疗部位需12小时后才可服水清洗,避免过度剌激。并选择温和不刺激的清洁用品,清洁应轻柔,且不宜使用颗粒型洗面乳或磨砂膏。

 

4.治疗后当天避免浓妆,早晚外出应擦拭SPF50以上之防晒用品,减少户外活动,勿直接曝于阳光或紫外线之下。并配合撑阳伞与戴宽边帽。

 

5.当治疗部位仍呈现泛红现象时,应避免过度饮酒及运动,以防延长肌肤泛红或使副作用恶化。

 

6.加强保溼以减低术后反黑、红斑、水肿等副作用

 

7.若有微创伤口产生时,应贴敷人工皮以防感染,人工皮会自然脱落,勿强力剥除以免伤口再次受创。

 

8.一周内避免蒸气浴及温泉浴。

 

 


资料来源:八亿雷射公司